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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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副经理工作职责

     1、协助经理分管法学院教学工作。
     2、协助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的教学工作。
     3、负责学院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4、负责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5、负责组织学院的教研教改活动以及教研教改成果的推荐与评奖工作。
     6、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和实施。
     7、召集和主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
     8、主持由系主任、教务办主任等参加的教学工作例会,确定和布置院、部的教学工作。
     9、协助经理管理学院的教学及相关经费。
     10、完成经理、主任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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