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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第一部分  学位点概况和发展趋势

一、学位点概况
1.学位点专业内涵
      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作为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的专业内涵注重于实然法律机制之构建与运行的研究以及法律职业技巧与素养的培养,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国民经济各行业领域所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2.学位点发展历史
      十大信誉老品牌法学学科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开设法学本科专业。自此,法学团队建设开始逐步发展,通过较长时间的积累,科研实力得到较大提高,并形成了一定的研究特色与优势。2011年被确立为十大信誉老品牌校级重点建设学科。2013年获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法学专业综合实训中心”,2016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学位是以法律为职业领域或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3.学位点现状
      本学科拥有一支具有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需要的高水平团队队伍。专兼职教师中包括“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优秀仲裁员”、“湖南省委改革攻坚重大决策咨询专家”、“湖南省法律顾问团成员”、“地方立法咨询专家”、“湖南省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双千计划”教师等在内的具有深厚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科拥有价值160万元的诉讼证据研究性学习实验中心和价值230万元的法学专业综合实训中心、能容纳近200人的高清数字模拟法庭以及19个规范化建设的校外实践基地。本学科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近40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得良好社会反响和赞誉,科研成果的转化和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和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很多建议和成果被湖南省和市级人大与政府所采纳和推介应用。本学科在团队队伍、硬件设施、社会服务基地以及科研项目等方面都为法律硕士公司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主要研究方向
1.立法理论与实务
      该方向以立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对象,以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为中心,主要研究立法本质、立法发展、立法原则、立法与利益等基本理论问题;立法主体、立法体制、立法程序以及立法效力等静态立法制度;立法规划、立法决策、立法协商、立法解释、立法修改、立法废止、立法清理以及立法监督等动态立法过程;法律规范的结构与形式、规范性文件的整体结构和形式、立法语言等立法的技术要点。
2.行政与社会法务
      该方向使员工了解和认识现代行政与公共治理的基本原理、原则与制度。具体把握行政权力运行的主体、权限、行使权限的方式、手段、程序;熟悉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行使权利的方式、参与公共治理的途径、社会共同体对行政权监督的机制、国家对行政权力侵犯相对人权益的救济机制等;初步掌握防止行政权力异化、腐败的有关理论和实践知识,培养员工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和素质。
3.刑事法务
      该方向主要研究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与刑事证据法领域的基本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构成理论、犯罪形态理论、量刑制度以及具体罪名的司法认定等刑法学基本问题,研究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制度、程序及其运行机制,探讨证据论、证据规则、证明理论以及司法证明活动中的具体问题,并结合我国刑事司法改革背景,探索和促进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以及刑事证据法在刑事法治实践中的融合与完善。
4.民商事法务
      该方向主要研究民商法领域的基本理论及实务问题。探讨民商事主体、民商事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权利义务、债权、物权等基本内容,研究合同、婚姻、家庭、继承、知识产权等民商事重要领域,探究民事诉讼法律程序、商事交易规则、民商事仲裁理论、涉外民商事法律基础理论等问题。同时立足我国法治实际,结合国际法治现状,理论联系实践,探究民商事法律知识与法律实务的关系与融合。
三、发展趋势
1.自身特色
      本学科注重优势学科与特色学科的结合,在保持法理、宪法、刑事法律和民商法律等传统学科优势的同时,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重大需求,集中科研力量在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司法改革理论与实践等方面开展重点研究并产生了较丰富的研究成果,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学科特色。
2.发展思路及目标
      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将呈现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这一发展态势无疑也为本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建设提供了清晰的发展思路。
(1)本专业学位的发展将牢牢把握本学位点在培养人才类型上的比较优势,
紧密围绕地方法治建设需要,大力培养社会需要的职业法律人才。随着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工与要求界限的明晰化,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将成为职业法律人才的主体。因此,相较于科学学位的人才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将成为我国职业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将明确职业型和复合型的培养目标,并不断强化职
业型和复合型培养方式。法律实践对法律硕士职业素养和能力的要求的日趋显著。这也要求我们在法律硕士学位建设中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多学科背景的特点,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建设中实现法律专业和其他本科专业的复合,通过配备校内指导老师和校外实习指导老师的“双导师制度”实现理论知识与实务能力的复合,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职业法律人才。
(3)法律硕士毕业生就业渠道不断拓宽,走向多元化。随着依法治国方略
的全面实施,社会政府各部门以及国民经济各行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将日渐增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应在充分了解各行各业法律职业人才需求的基础上,探索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经验,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的实践需要对法律硕士进行相应的技能训练。
基于此,本学位点将以培养法治专门人才为目标,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
践能力为重点,以创新教学方法为途径,进一步强化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满足国家、社会尤其是职业部门和行业需求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建设法治中国做出贡献。具体而言,本学位点将依托现有专业资源、实训设备和实习基地,立足区域治理与法治建设需要,加大开放办学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强化法律实践环节;按照导师评聘的要求,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学科社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学科整体实力;努力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建设成为区域特征突出的知名法律硕士培养基地,为地方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部分   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得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道德
      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者应当恪守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谨守学术诚信;忠于真
理,探求真知,学风严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反对抄袭剽窃,反对弄虚作假,反对粗制滥造,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2.专业素养
      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者应当崇尚法治精神,热爱法律事业,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善于运用专业知识解释法律现象,运用法律思维来分析法律问题,并能对如何解决问题加以论证。
3.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高尚的职业精神,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和法律信仰,树立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诚实守信,具有为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作贡献的远大理想和责任感。
二、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基础知识
      法律硕士作为实务型法律人才应具有丰富的涵盖各相关领域的知识储备,应了解人文社科专业的一般性基础知识,同时,法律硕士专业需要掌握法学专业一些共同的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法律研究方法、法律文献检索等,必须掌握系统的法学基础知识,并能据以观察法治实践,解释或解决法治实践中的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
2.专业知识
      熟练掌握法律伦理与法律方法,了解法律职业的特性,掌握法律职业伦理的主要内容和法律职业各角色的道德准则;熟悉法律方法论基本内容,掌握并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漏洞补充等方法。
      系统掌握民商法的基本知识,掌握民法的概念、原理、制度和方法,掌握诸如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等专业基本知识和制度体系;能够熟练运用民商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制度和方法解决民商事纠纷。
      系统掌握行政法基本知识。掌握行政法总论的概念、原理和制度,能够熟练应用行政法专业原理、制度和方法解决各类行政案件,熟练运用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和制度,能够组织并主持行政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掌握经济法基本知识。熟悉经济法基本原理和制度,掌握诸如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税法、金融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与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知识和制度,能够解决经济法实务中的主要问题。
      系统掌握刑法基本知识。掌握刑法总论的概念、原理、制度和方法,掌握刑法分论中的主要罪名的规定,能够熟练运用刑法概念、原理、制度和方法解决各类刑事案件。
      系统掌握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和制度,掌握诸如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刑事诉讼等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与规范组织并主持民事诉讼、仲裁、刑事诉讼等程序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掌握国际法基本知识。熟悉国际公法基本知识和制度,熟悉国际私法中的国际冲突法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熟悉国际经济法知识和制度,能够运用国际法基本知识和制度来解决国际法实务中的主要问题。
三种不同类型学位在基础知识教学和训练方面应当各具特色。
(1)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教学内容应当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和应用性,联系当
代社会法律实践。鼓励系统性原理与应用性能力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应当有不少于四分之一的案例教学内容。所有课程教学应当注重教材或教学资料的课外阅读(课前预习和课后练习)。
(2)法学本科法律硕士。教学内容应当深化法学理论,密切联系当代社会法律
的实践,强化特色方向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训练。要注重体现案例分析与法律实务专题的特点,加强案例教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应当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案例教学内容。所有课程教学应当注重教材或教学资料的课外阅读(课前预习和课后练习)。
(3)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其专业知识的学习应当注重进一步提高法学理论水
平,强化对专门领域内的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理论分析能力。教学内容应当体现专题性与理论性。
此外,本学位点根据自身条件和学科特色,按照法律职业和相关行业法律实
践的需求,开设立法理论与实务、行政与社会法务、刑事法务、民商事法务等四个培养方向,每一方向由不少于三门课程组成特色方向课程,供员工选择学习,从而培养和强化其在特定行业领域内的法律实务能力。
(三)法律硕士核心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硕士生综合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
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2.基础理论课:中国法制史、法理学、宪法学
3.专业主干课:法律实务前沿讲座、刑法学专题、民法学专题、刑事诉讼
法专题、民事诉讼法专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经济法专题、国际法专题等
4.选修课程:在法学方法论、立法学专题、社会公共治理专题、成例研究、
诉讼证据法专题、仲裁法律实务、人权法专题等12门课程中根据不同培养类别(包括全日制法学、全日制非法学、非全日制等三种培养类型)选修学分不等。
5.学术研讨与学术交流。
6.实践课程:在法律文书训练、模拟法庭训练、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实
务实习、法律谈判、大数据下的文献搜索等课程中,根据不同培养类别(包括全日制法学、全日制非法学、非全日制等三种培养类型)选修学分不等。
三、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实践训练主要是包括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训练、专业实习、案例研习、法律文书的起草、模拟法庭训练、法律诊所、法律援助、法律谈判演练以及法律文献的搜索训练等。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应有六个月时间的专业实习,专业实习要求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仲裁机构等司法实践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从事实习工作。法律硕士(在职)在职法律硕士原则上不设定实践培养环节,但要增加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文献检索等方面的培训。
四、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获取知识能力
      法律硕士应当具备跨学科获取知识的能力,应当具备运用多种科研工具获取知识以及运用外语获取知识的能力,既能够通过阅读本专业领域文献来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又具有通过法律实践、学术交流、法律法规检索等其他途径获取知识的良好能力。
2.法律实务能力
      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法律职业通用技能的培养。法律职业通用技能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职业群中体现出来的共性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要求,兼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要求。法律职业通用技能具体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语言、法律方法、执业技术五个方面。具体要求内容是:
(1)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阐释法律事实与法律意见;能够运用法律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
(2)能够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法律解释、漏洞填补、原则性条款和不确定概念的适用方法,能够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
(3)基本掌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组织、熟悉民商事、刑事和行政诉讼程序,熟悉调查、取证和证据判断的一般规则和方法。能够熟练地制作各类司法文书。
(4)能够熟练地从事民商事和行政代理以及刑事辩护业务,较熟练地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法律文件或合同等)。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是综合反映法律硕士生在某一法律领域内综合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深入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其专业特长和应用能力的综合体现。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当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提倡采用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专项调查报告等。提倡在职攻读员工从本职工作所需要研究的法律问题中确定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和内容应当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理论与实务难题。法律硕士生通过学位论文写作来体现其能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领域中某一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培养单位应当根据法律硕士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其导师(和/或实务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学位论文的完成原则上应当包括以下程序:选题、开题报告及导师组评议、开题报告修改与反馈、资料的收集与调研、论文撰写与修改、论文学术规范检查、匿名评阅与答辩。学位论文的准备(开题报告)应当设臵相应的内容要求。
      学位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相对统一。学位论文的写作要突出问题意识,鼓励运用案例分析、立法例分析和定量分析等科学论证方法。论文篇幅一般不少于2万字。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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