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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我司模拟法庭顺利开庭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4月21日上午,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我司立言楼模拟法庭教室公开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庭审结束后,审理该案的王庭长结合此案为广大师生进行法制宣讲。学院组织21级法学全体员工和21级法律硕士到庭旁听了案件的审理。法学系左洪剑老师、向明老师、朱红梅老师、周玉利老师、章小兵老师、刘鄂老师等也到现场参加旁听活动。

本次庭审是采用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起金某诉刘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上午10点,随着审判长法槌的落下,庭审正式开始。原被告双方分别宣读了起诉状和答辩状,审判长确定了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68911.5元的诉讼请求是否过高。双方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并展开辩论。原告诉称被告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且未依法投保交强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应当按照视同购买了交强险进行赔偿。被告辩称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自己是正常驾驶,而原告逆行违章才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主张应按交警支队认定的次要责任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在审判长王庭长的引导下,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推进。台下,全体同学全神贯注地观看,认真记录笔记。庭审现场既有司法的庄严性,又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在原被告双方最后陈述结束后,审判长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原被告均同意采取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最后随着法槌响起,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进行调解。

接着,在向明老师的主持下,雨湖区人民法院“法官送法宣讲团”活动开始。雨湖区法院王庭长作为主讲人,简要点评了本次案件,详细梳理了该案法学知识点,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课程。王庭长借这次法制宣讲活动也告诫同学们,作为法科生更要树立法治意识,考虑自己行为的后果。

王庭长还谈到,或许有些同学会认为今天的案件太简单,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面对的大部分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损害赔偿、合同纠纷等案件。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和各种复杂关系的案件当事人,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大问题。无论大案小案,法官都要认真对待,一丝不苟地履行“让每一位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诺言。

在法官为同学答疑解惑环节中,同学们从本次案件的细节、情理与法理,制度和人情的角度,到如何做一个有温情、坚守初心的法官的职业素养出发,积极踊跃举手提问。王庭长针对问题,结合自己丰富的职业经历,结合法律制度、价值取向等方面耐心为同学们答疑解惑,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活动结束后,向明老师总结道:“通过观摩庭审,身临其境地去感受法庭的庄严和肃穆,让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知识从课本中走进实践,同学们对程序法的学习将有更深刻的体会。另外,摩托车的车辆构造和行车方式,决定了摩托车更易造成人身损害,千万不能抱侥幸心理逃避购买交强险。这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对同学们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和普法意义。”

21法学三班的孙千紫同学对本次庭审深有感悟,他说:“我们旁听这场庭审,加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当看到为所谓的小事对薄公堂时,让我们对于违法的后果有了更深刻的感受,也教育我们做事需要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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