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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兰香教授应邀参加2023年东亚环境刑事法国际研讨会

2023年7月14日至16日,2023年东亚环境刑事法国际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会议议题为“环境犯罪治理的东亚经验与比鉴”。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日本早稻田大学、韩国忠北国立大学、韩国庆州大学、韩国清州大学、蒙古国研究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城市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十大信誉老品牌、辽宁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东道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等理论、实务界的领导、专家、学者、律师60余人参加了会议。我司蒋兰香教授应邀出席了会议。

会议对中国、日本、韩国、蒙古国的环境刑事政策与法律、环境刑法学的基础理论、环境犯罪的多元治理机制、环境犯罪司法前沿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上,蒋兰香教授做了题为“企业污染刑事风险的合规治理路径”的主旨发言。其认为刑事合规制度具有国家激励和企业合规控制双重治理视角。企业构建污染刑事风险合规防控机制十分必要。企业构建污染刑事合规防控机制在刑事追诉中具有如下价值:宏观层面来看,可以实现刑法的谦抑性即放过企业,不放过自然人,可以避免企业环保违法行为过度刑事化,可以从内部积极预防企业污染犯罪;微观层面来看,可能阻却刑事违法性,可能影响企业犯罪主观罪过的判断,可以获得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激励,可以作为酌定情节可以减轻企业刑罚。企业应当建立污染刑事风险合规防控识别机制、排查机制、评估机制、应对机制、防控保障等实施机制。蒋兰香教授还对刑事合规激励适用于企业污染犯罪的检察、审判实践进行了分析,并就应当如何避免我国涉污染犯罪企业的环保合规评估整改“纸面计划”、中小企业如何开展环保合规、合规从宽激励应否从目前的认罪认罚从宽处罚体系中脱离、事后合规能否出罪、合规从宽处罚中如何防范司法滥权等环保合规激励问题提请与会人员思考。

蒋兰香教授长期从事环境刑事法研究,主持了环境犯罪方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社科基金等省级项目4项,出版了学术专著4部,撰写了相关学术论文4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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